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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实施意见

类别:健康心理 日期:2017-8-22 17:06:54 人气: 来源:

  单县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习总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上级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体系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纠“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1、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2、深入开展《中国章程》、《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规则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促进廉洁自律。

  3、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根据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用制度保障教育系统的廉洁自律。

  4、驰而不息抓“四风”,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改进新常态。

  1、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履行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级以上干部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并在校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的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形成抓工作必须抓勤政、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管理必须抓纪律、抓队伍必须抓作风的良好格局。

  2、切实强化“第一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第一责任”意识,警钟常鸣,时刻保持头脑,对挺纪立规,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经得起、抗得住腐蚀。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自觉落实知行合一,不断提高个人问责能力和党性。

  3、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政正职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结合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支持学校纪检小组工作,自觉接受日常监督。

  1、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结合实际,通过召开支部会议、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知识竞赛、举办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处理办法》结合起来,并通过校园网站、校刊、宣传栏、座谈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宣传交流学习。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继续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开展相对集中的示范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校长参观警示教育实践,切实强化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校园”各项活动。

  3、深入推进“六进”工程。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以“敬廉崇洁”为主题,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从小培养崇廉尚廉意识。开展社会调查,借助校内宣传阵地开设与青少年心理特征相符合的以廉洁自爱为内容的黑板报、廉政长廊、网页等,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的情操。

  1、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实施党风廉政情况季报制度,科室长(科室负责人)、校(园)长一周工作、公示制度,校级领导进教室上课(听课)制度,促进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我区教育发展与稳定。

  2、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实施《单县教育系统建立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工程建设招投标、教育收费和作风建设等制度,科学有效预防。

  3、加大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结合教育系统内部的正风肃纪自查和督查,加强对各单位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着力避免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只制订不执行的状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全面接受纪检组监督。局党委和党委全面接受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的监督,同时各下属单位也接受监督。

  2、深入开展作风效能整治。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对中央“八项”和省委“六项严禁”等执行情况的自查和督查。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责任追究,严肃查纠干部“不担责、、不认真、不用心”现象,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确保教育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展示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3、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四风”变身现象,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对典型问题、案件和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驰而不息抓“四风”。对评议中提出的予以整改和落实,不断提升教育系统评议群众满意度。

  4、发挥教育内审免疫功能作用。“三年轮审”和“逢离(离任)必审”,每年对县内三分之一的学校(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抽查审计,做好部分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对学校“阳光食堂”创建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大力加强师德建设。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堵疏结合,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行为的治理。组织全体教师作出有偿补课公开承诺,建立被投诉教师信息库。公布监督电话,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在教师节、中秋节等节点组织明查暗访,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2、严格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加强对教辅材料征订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强化对学校或个人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购买其他学习资料行为的查处。

  3、做好办理工作。开展接待日活动,有序安排领导接待日,与来访群众零距离沟通,倾听。认真做好来自各个平台件的受理和办理工作。积极做好监督工作,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或通知等形式开展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4、全面推行“阳光工程”。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以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以教育局和学校的网站为依托,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巩固“阳光招生”,确保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深入开展“阳光收费”。将规范收费行为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项目均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公示,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明查暗访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校收费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阳光建设”。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对以教室标准化、装备现代化、食堂升等化、校园和美化为重点的“美丽校园”工程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均按招投标手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同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过程性监管,建设项目竣工后均委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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