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的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经营管理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评价报告纳入评价的单位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高澜水技术英国有限责任公司、高澜节能技术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控制涵盖范围:涉及每个业务部门及各个运营环节。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业务及流程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与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与税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影响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金资产安全性、法律法规遵循性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公司设计与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高经营效
率与经济效益;财务报告和经营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向社会发布按国家应予披露的信息。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遵循了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的。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一)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类职能部门。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有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委员会履行职责做出明确的,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
(二)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业务流程执行情况和正常经营管理开展的人力资源配备需要,设立了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销售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计划部、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技术部、工程部、采购部、生产部、质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了岗位权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做到职责清晰,管理高效。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营业绩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完善内部控制、改善内部管理的意见和,促进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内部审计部门于财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公司各部门都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责任说明书,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三) 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了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绩效考核、薪酬、惩、员工关系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与退出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合理引进和开发人才,有效地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四)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的健康和谐发展。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在公司中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
(五) 企业文化公司秉承的是在能量的转换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和创造价值;艰苦投入为
客户创造价值,和伙伴分享实现价值的快乐;用更少的资源更多的能量,成为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应用的先行者。
公司管理层在文化建设中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并要求每位员工加强职业和业务学习,遵守“ 克己奉公;文明经商 优质服务 ;商品优良 信
誉第一 ;公德 公平竞争。”的职业操守,、不得损害投资者、债权人与社会的利益。
(六)风险评估
公司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对手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竞争策略、产品研发规划和市场营销计划,并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公司努力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七)主要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管理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岳阳高澜子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分别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有关职务不相容、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票据印章管理、用款审批管理、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以及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等做出了详细的。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
2、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付款结算等主要控制流程,并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确定、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3、资产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提高资产营运能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资产的购置、入库、领用、付款等业务流程及相应的账务流程均实行岗位分离;
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出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按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处置方面也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公司资产得到有效管控。
4、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管理制度,对定价原则、销售合同的以及签订、结算对账、开具、款项回收、信用标准和条件、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通过内部的管控,使销售的各项作业程序和操作更加规范,最大程度的控制了销售风险。
5、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建立了项目投资立项与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签订、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与付款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了职责权限,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6、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获得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进行披露,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类别、项目管理流程、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核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等环节均做出了详细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与计划投入基本相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合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7、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权限和程序作了明确的。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明确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8、对外投资、对外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对各类投资、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对外事项。
9、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报告、审批、执行、披露、回避和存档等均进行了详细的,以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审核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及违规操作的情况。
10、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人及职责,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审核披露程序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并切实遵照执行。公司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所有公告,了广大股东及利息相关方的权益。
(八)信息系统与沟通
对于全体员工,公司建立了高效、透明的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流程、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并利用ERP系统、OA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各子公司、各管理层、各部门内部及之间的信息传递便捷、通畅。公司通过内部邮件、内刊等平台建立了重大事项发布机制,使全体员工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同时通过各种例会、专项工作会议、面谈等沟通方式加强员工的思想交流。
对于投资者,公司提供了电话、电子邮件、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让投资者以及往来单位了解公司信息,加强对公司的信任和理解。
(九)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形成了覆盖各子公司、业务部门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管理层通过定期审核归口管理的业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报表,并结合现场和抽查等方式,对各业务部门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
公司审计部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运行进行审计监督,并形成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地履行职责,严格按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税前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
注:如同属上述两个指标的缺陷衡量范围,采用孰低原则;上述指标均采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2)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
注:上述指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价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且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远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管理交易、对外、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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