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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4月起施行

类别:饮食营养 日期:2019-3-20 2:35:32 人气: 来源:

  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健康饮食,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的人员。

  根据《》,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职责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学生营养健康专业指导机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教育相关,指导学校开展学金木水火土查询表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引导合理搭配饮食。

  《》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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