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莹)老年性白内障手术治疗一次性补偿1500元,慢性鼻窦炎手术治疗一次性补偿3500元,剖宫产术一次性补偿1600元。昨天,省卫计委发布消息,开始在全省实施常见病种新农合定额补偿,参合农民患25种常见病住院手术治疗实行补偿“一口价”。
省卫计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告诉记者,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
据了解,我省首批选择25种常见病种开展新农合定额补偿,包括子宫平滑肌瘤、内痔、混合痔、精索静脉曲张、阑尾炎、慢性扁桃体炎、膀胱结石、乳腺纤维瘤、卵巢囊肿等常见病。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新农合基金按的定额标准,也就是“一口价”,对其住院医疗费用予以补偿。原则上参合人员应在县、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到市级及以上医院就医的,县级定点医院不再为其出具转诊证明,经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的同时办理电子转诊)后,出院时按的定额标准予以补偿。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发生的自付部分费用不能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入院诊断为定额补偿病种,但住院期间发现患病与入院诊断不符的,定点医院应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后,按统筹地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标准予以补偿。定额补偿标准高于实际住院费用时,按患者实际发生住院费用补偿。
据悉,今年各统筹地区至少选取1个县级、3个乡级定点医院启动试点,2015年起县、乡级定点医院全面启动常见病种新农合定额补偿。
作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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