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趾)甲既可以手指、脚趾,又可以给手指、脚趾的外表乃至整个仪表增姿添色。所以,指(趾)甲病不是无足轻重的。
指甲病一般无自觉症状。指(趾)甲的异常主要见于4个方面:形状、大小、色泽、质地。这4种改变往往是兼而有之。形状,指甲可变扁平,甚至中间凹下呈舟状或匙状(反甲、匙状甲),还有钩甲、杵状甲、网球拍状甲、甲面横沟、纵沟、纵嵴、凹点等;大小,如甲肥大、巨甲、小甲等;色泽,如白甲、黑甲、绿甲、黄甲、青紫色甲等;质地,如脆甲、厚甲、薄甲、甲剥离、甲、甲胬肉、甲萎缩等。此外,还有一些少见的先天性甲畸形,如缺甲(指甲、趾甲全部没有)、副甲(一个指头有两个指甲,多余的一个小而发育不全)。
导致指甲病变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先天性因素和后天性因素。先天性因素,部分为遗传性,另一些是发育中的故障或发育畸形。缺甲、厚甲、巨甲、小甲、白甲、反甲、杵状甲、网球拍状甲等大都属此类。后天性因素又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甲病,是指找不到病因也不伴有相关疾病的甲病,如脱甲、甲、甲软化、甲硬化、甲横沟、甲纵沟、甲纵嵴等。继发性甲病,是指甲病伴发于某一系统性疾病或本身就是系统性疾病的症状,如血液病的甲下出血、心血管病的指甲发绀、肾病综合征时指甲上平行排列白带、高山缺氧所致的反甲等。甲病也可以是某种皮肤病伴指甲改变,如银屑病的指甲凹点,许多角化性皮肤病的甲床角化过度等。
了解指甲病态的意义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搜寻性和局部性疾病时,指甲异常往往是一条线索,可能发现某一隐匿的疾患;了解绝大多数指甲病不会影响健康,从而解除不必要的疑虑;指甲病多少有碍观瞻,条件许可时还应争取治疗。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指甲变化没有病因性,就是说,不能只根据某种指甲异态就绝对确定伴有某一性疾病或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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