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2日消息(记者 黄婷 实习生 杜明芬)6月22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纾困解难 人社助力”专题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党组、局长赵微介绍,海南通过发放就业补助资金等,为企业纾困解难。
据介绍,海南为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吸纳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海南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和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吸纳就业有补贴。对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按每招用1人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励。对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励。
创业有补贴。对于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每个企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梦见回家的路
职业介绍有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村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单位与介绍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满1个月后,按每介绍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执行。
公益性招聘会有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各类群体举办的公益性招聘会以及大中专院校针对毕业生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组织2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2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4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4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10000元一次性补贴;组织80家以上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并提供8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不超过15000元一次性补贴。
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有补助。定期发布省级和市县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目录,对招用本地农民工就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给予招工补贴,每招用1人给予用工企业200元每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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