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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9成因性接触 梅毒治疗原则有哪些

类别:两性健康 日期:2018-6-30 7:11:05 人气: 来源: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梅毒的传染性很强,传染途径大类可分为直接接触可分为性接触和非性接触两种方式。大多数的人平时不去不正当的场所,对自己患有梅毒而感到不可思议。梅毒主要的途径有以下几个。

  临床上有90%以上的梅毒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而传染的。性接触的方式包括、热烈的接吻、体肤接触的拥抱。由于人体生殖器部位的皮肤粘膜菲薄,血管丰富,时处于极度充血状态,摩擦可造成细微的损伤,为梅毒苍白螺旋体的入侵创造了条件。

  接触到梅毒患者使用过的东西,如患者的衣服、被褥、物品、用品、用具、便器、马桶和浴巾等,均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感染梅毒苍白螺旋体。甚至与梅毒病人密切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就容易感染上梅毒。

  梅毒的病程较长,梅毒螺旋体可在患者的血液中潜伏一段时间。尤其是潜伏期梅毒患者,体内虽感染有病原体但可以无临床表现,健康者或其他各种疾病的病人输入了由他们提供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可以使受血者感染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在昨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2健康“蓝皮书”中,我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排行,排首位的是梅毒,其次是肺结核、乙肝、淋病、痢疾。浙江发病率高,首先一个原因是浙江对传染病的报告系统比较完善,让患者数据露出水面。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第二医院妇产科获悉,从去年1月到今年5月,一共出生“梅毒宝宝”159名,如果这些宝宝再不及早治疗的话,出生一年后的死亡率高达80%。马小玲表示,梅毒孕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内立即治疗,可避免宝宝宫内感染梅毒;生产前三个月治疗,则可以避免生出“梅毒宝宝”。

  为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沉醉了500多年,现在,考古学家的铲子也为她不能自持。1516年,来自佛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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