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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旧站(不再使用

类别:健康心理 日期:2019-2-16 14:20:30 人气: 来源: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和深发改〔2017〕345号文件的,“心理治疗”等47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分别属于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项目,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医疗机构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较多业务的深圳市康宁医院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协商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成本分摊法测算,召开医疗、物价、医保专家论证会,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初步确定了“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医保支付标准,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3日对该医保支付标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进行了公示(见)。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心理服务的2个协会的一些意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这2个协会负责人于2018年6月13日参加公示意见沟通工作会议,对这2个协会的意见予以反馈说明,采纳了其部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拟执行“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见附件)。参保人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参照该标准报销或记账;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上述医疗服务项目的,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按该标准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项有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的需提供书面反映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相关数据和依据准确充分、客观。反映人或单位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来访、来电、接收来信时间为上述公示期间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楼6040房,联系人:陈先生,邮编:518040,联系电线,传线,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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