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明 实习生毛志伟) 1月20日,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中元节出生的人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免损害健康。
消费者应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河豚鱼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避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变质。
注意饮食安全,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或收据,选择餐饮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注意保留剩余食品样品,收集消费单据、等有关。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