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综合性立法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卫健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法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在法律层面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以法律的形式激活了《》里基本中的健康权。
《卫健法》在医疗告知方面有诸多新变化:明确对“医疗费用”的告知;增加“及时”的要求;“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告知方式更灵活等。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出台专门《疫苗管理法》的国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使疫苗相关企业与机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疫苗管理法》,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所谓疫苗全生命周期,指的是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全过程。
《疫苗管理法》,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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